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被罚20万元
扬亿汽修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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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界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张金罚决字〔202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张金罚决字〔2024〕4号
被处罚当事人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金被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界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6日
数据来源:国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市场部客户经理万俊、时任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市场部客户经理瞿侃,对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金被挪用事项负直接责任,均被警告。
国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界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张金罚决字〔2024〕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张金罚决字〔2024〕5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万俊(时任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市场部客户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金被挪用事项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界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6日
数据来源:国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