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转债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截至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召开前 24 小时
      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或“长城”)独立非执行董事乐英女士受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乐英女士自 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机
械工程系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征集事项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乐英女士已出席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并
对公司《关于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上述议案表决同意理由: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经营效率。采纳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本公司实现上
述目标,并认为激励计划的条款条件属正常商业条款,是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和股东
的整体利益。
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其积极性,凝心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经营效率。采纳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助于本公
司实现上述目标,并认为激励计划的条款条件属正常商业条款,是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
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 2266 号长城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依次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特别决议案)
       关于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
       议案
       关于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4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通知,请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公
告编号:2024-003)。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股市交易结束后,分别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及于香港中央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H 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截至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会议、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召开前 24 小时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
不限于)
   :
  ① 法人股东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
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② 自然人股东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
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步骤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上述第(2)条
中列明的全部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
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 2266 号(邮编 071000)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投部
  收件人:姜丽
  联系电话:(86-312)2197812、2197813
  联系传真:(86-312)2197812
  邮箱:gfzbk@gwm.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
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
认为有效:
  ①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
书为有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②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
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③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
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可由征
集人酌情投票。
  详情请参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
站(网址:www.gwm.com.cn),公司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H 股股
东类别股东大会通告、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投票公告、股东特别大会适用独立非
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及 H 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适用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
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乐英
附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2: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
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全文、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
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
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乐英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特别决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
                 “反对”、
                     “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
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该项权利的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行使。
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
使投票权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委托授权。
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附件 2: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
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全文、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
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
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乐英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特别决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
                 “反对”、
                     “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
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议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该项权利的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行使;
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
使投票权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委托授权;
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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